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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买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16点击:53

据微信公众号 “淄博住建” 10 月 15 日的消息,山东省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11 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该文件提出,要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继续施行最高贷款额度 80 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 96 万元、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 160 万元的优惠政策。


与此同时,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加以优化,将以拟购住房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所拥有的住房套数当作认定标准。并且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标准,缴存人在本市购买首套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能够把贷款申请日前 12 个月的租房提取金额与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合并起来计算贷款额度。


淄博市还将推行 “商转公” 政策,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把商业住房贷款转变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宽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时,能够办理购房提取;符合贷款条件的,还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提高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提取额度,对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情况,可依据该笔贷款最近 12 个月内的还款金额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文件还指出,要大力提高住宅品质。加大对新建住宅品质提升的支持力度,鼓励在住宅规划设计方面进行创新,推动住宅产品多样化。制定高品质住宅施工技术导则,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房屋建设质量,从各个方面提升住宅品质。对于购买高品质住宅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将上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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